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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笔试
1.考试时间和科目:
11月9日上午 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
满分为100分。
2. 经批准,选调单位可以笔试、面试单独命题,单独命题情况详见附件1。
3.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4.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届时请登陆相关网站查询。
(三)面试
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面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考生须在面试前3天,向选调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核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对象名单届时在相关网站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体检对象按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体检、考核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四、公示、调动
选调单位根据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选调对象,在相关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选调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告知事项
1. 在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等阶段因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选调单位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选调资格。
3.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4.本次选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考试的辅导培训。
5.本公告相关事宜,请密切关注相关网站并及时登陆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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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标题:2019年温州市市级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wenzhou.gov.cn/art/2019/10/18/art_1330496_389893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