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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纪检监察知识、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及准考证领取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岗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七、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八、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1。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或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放弃等情况造成职位空缺时,按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根据岗位要求,审查考察对象“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考察组通过实地了解,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职位的适应程度,并核查干部人事档案、廉政情况等。
十、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入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选调人员,按政策和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十二、其他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果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所在单位依规严肃处理。
(二)报考人员需签订自愿放弃原职务或职称的承诺书(附件3)。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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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娄底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娄底市监察委员会
2019年10月15日
原标题:娄底市纪检监察办案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hnloudi.gov.cn/ldbzj/07/201910/75aae07d76544d4883a2a0863c490fa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