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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职能职责
(一)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提出法律意见;
(二)参与政府重大合作项目或政府重大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提出法律意见;
(三)为处置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四)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仲裁等法律事务;
(五)应邀列席区委常务会、区政府常务会、各类专项工作会议,按照会议主持人要求就有关会议议题提出建议意见;
(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为保证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报名者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宴请送礼,不得请托贿选。
(三)违反本通告有关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
(四)本通告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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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
2019年10月14日
原标题: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眉山市东坡区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www.dp.gov.cn/info/1077/52251.htm?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