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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近期蓝底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3张;
3.组织人事部门录聘用的相关文件复印件;
4.如实填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到报名点领取或直接登陆玉屏公众信息网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遴选报名情况和通过审查人员名单及报名相关材料进行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工作过程,如报考者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者遴选资格。
(四)考试安排
经资格审查后,通知其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按照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从笔试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测试方式另行通知。
(五)人员确定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综合计分。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玉屏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确定为试用人选。
(六)工作调动
公示结束后,由县政府办公室统一为遴选人员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表现良好,并能胜任工作的,按照规定程序上报研究后正式办理干部调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乡镇(除大龙镇)、各部门(含学校)要积极推荐文字功底扎实且作风过硬、勤劳肯干的人员参加遴选考试,其中,镇必须推荐2人以上,乡必须推荐1人以上,且每个乡镇必须推荐1名以上公务员;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必须推荐1人以上;县教育局推荐5人以上(含学校人员);其他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推荐。无符合条件报考人员的单位需写说明报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明纪律,公平公正。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6—3220285 (县政府办公室常务股)
原标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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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