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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40%)面试(60%)相结合的方式,由建筑工务署统一组织安排。笔试主要内容为综合文字起草,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电话另行通知。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经署党组研究审定,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四)资格复审
考察对象须在指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原件以供复核,资格复核不通过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五)体检和考察
参考我市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通过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综合考试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考察人选。我署组成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广泛听取意见,查阅个人档案,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署党组研究审定,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7天,若无异议,则开始办理相关选调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办理相关选调手续
按规定研究任职并办理调动手续。
三、有关说明
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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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19年10月12日
原标题:深圳市建筑工务署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zwb.sz.gov.cn/gwsxwzx/ntzgg/201910/t20191012_183192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