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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考察对象缺额的,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遴选单位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情况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结束后,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的反映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报名人员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 电话:3044060
滁州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电话:3022415
考务和技术咨询:
滁州市人力资源考试院 电话:3022253
监督举报:
滁州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电话:3020470
滁州市人社局监察室 电话:304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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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5年滁州市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中 共 滁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