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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开考比例为选调名额与参考人数应达到1:5比例,若未达到1:5比例,可酌情缩减选调名额。根据笔试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名额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排序,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因考生放弃产生的面试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一并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缺额,区委办可根据需要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依次递补。
根据被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我办岗位需求综合评定,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五)体检。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际,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区委办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试用人员。
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内江市人事考试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本次选调相关规定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在已参加面试人员中一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考察和体检,并合格)。区委办可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的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选调计划
(七)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其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八)调入。试用期满,根据试用期表现,研究确定拟调人员,经公示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调入后,其职级根据用人单位的职级职数情况,重新按程序核定。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问题(如报名者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无法联系,取消选调资格。未入围者,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彻选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接受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全程欢迎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 0832-2047076
咨询电话: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人事政工股 0832-2044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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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类别及名额表.docx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
原标题:2019年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办公室关于面向四川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eijiangshizhongqu.gov.cn/news/show?id=21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