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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天水市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遴选3人公告(甘肃)

秦安县人民政府 2019-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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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题为综合类试题,主要内容为公文写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人命题,统一考试并组织评卷(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遴选名额1:2的比例确定),笔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面试内容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面试采取领导小组成员当场计分的办法进行,分别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3.公布成绩。面试结束24小时内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初录人员。

(四)考察及体检

1.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考察方案,组建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通过座谈交流、谈心谈话、查看工作日志、查阅实绩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基本情况和德能勤绩廉表现,提出考察意见。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名额,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后,可按照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遴选人员确定后,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人员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遴选问题的,进入跟班试用程序。

(六)试用及调动

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选,经遴选领导小组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由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发跟班学习培训函。跟班学习原则上每期安排3个月,根据现实表现可适当延长。学习期满,由政法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逐人作出鉴定,对于不能适应工作的跟班学习人员,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对于优秀跟班学习人员,期满后,建议组织、人社部门考察,办理调动手续。跟班人员在跟班学习期间工资福利待遇由原单位发放。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二)遴选工作成立专门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遴选各环节工作,未尽事宜由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三)本公告在秦安县政府网站(www.qinan.gov.cn)刊登,报名表可登录下载(双面打印)。

(四)本次遴选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开遴选工作接受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等部门监督指导,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938—6521580(县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38—6521100(县委组织部)

0938—6525709(县委政法委)

0938—6521140(县人社局)

点击下载>>>

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公开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原标题:中共秦安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inan.gov.cn/html/2019/zfgg_1011/3705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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