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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资格审查。网上报名通过的人员须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表》原件(需填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意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人事部门盖章的本人干部履历表或最近一张《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印章复印无效);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龙江先锋网另行公告通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自行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将通过龙江先锋网另行公告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记载为准。笔试主要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实行百分制。报考者必须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缺一不可。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审查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与公开选调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自行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记载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六、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选调计划1.5: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人选。考察组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等情况,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6名拟录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考察。
八、调入
试用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试用考察不合格的,试用人员返回原工作单位。
九、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51-87936788
监督电话:0451-87936778
原标题: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中共黑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