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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汉语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的,将对选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笔试内容。笔试测试报考人员的基本知识素养、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综合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ordo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农牧局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编办审核盖章的《选调报名审批表》原件。
2.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由市农牧局到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具复审人员编制实名制登记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农牧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选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接受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和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农牧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考察期。考察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六、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档案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
0477-8581908(市农牧局)
0477-8586026(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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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19年10月9日
原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sq.gov.cn/zw/tzggx/201910/t20191010_2482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