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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作为考察人选组织实施考察;因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考察过程中发现考察对象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并在“岳池县纪检监察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可进入下一环节;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七)试用
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八)调动
试用期满结束后,根据职位要求和顶岗试用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调入后,在我县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纪律要求
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提请相关单位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岳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选调监督电话:0826—5300122(岳池县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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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池县纪委 岳池县监察委员会
2019年9月30日
原标题:关于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7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