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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遴选3人公告

西部先锋 201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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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成考务组组织实施。

1.笔试开考比例最低为1:3,若岗位报考人员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本次遴选的其他职位。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试题由考务组统一命制,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50分钟。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财会、计算机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4.面试人员确定。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试者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1:2。

5.面试由考务组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重点测试报考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及其适应选调岗位工作的能力。面试现场打分,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报考者笔试、面试后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遴选职位与考察对象的比例为1:2。考察主要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审查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成员评分、用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评分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实行百分制量化评分,得分按比例计入总成绩。考察结束后,根据拟遴选对象考察结果,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考察成绩×20%)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体检对象。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体检对象体检,或由体检对象提供2019年7月9日之后的体检报告表。

(六)公示和手续办理

对体检合格的拟遴选对象,在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遴选对象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无异议者,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会议研究,报请市委组织部审定后,按照组织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次遴选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公开遴选是市级机关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重要途径,各相关单位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应积极支持报名。同时应认真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防止将超龄、有服务期限制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推荐报名,造成工作被动。

3.本次遴选工作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为了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将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和新闻媒体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电话:0937-2660906 0937-266947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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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x

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9日

原标题: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bxf.net/Item/Show.asp?m=1&d=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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