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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人员4人公告

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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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和区检察院统一组织。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如达不到比例,经报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降低比例或予以核减该岗位选调人数。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总分值100分。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2019年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等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若有不合格的,依次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娄星区委组织部、区委政法委和区检察院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及办理调动手续

研究审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区检察院官网及拟选调人员原任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调入后按相关政策和职数规定重新认定。

2、凡被选调的人员,其住房和配偶工作调动、小孩就学等事项均自行解决。

3、被选调人员自愿在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五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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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选调检察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全省选调检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djcy.gov.cn/XNews.aspx?classID=C49GRBOHUCABEVD&id=1196&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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