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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罗平县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30分钟。
1.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70分。
2.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
3.面试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
4.面试的实施
(1)面试设立面试考场,须按要求设置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候分室,同时设置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2)面试室设置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时席、计分席。
(3)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4)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5)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6)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7)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8)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9)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