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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3.笔试
①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卷面满分100分。
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3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州委政研室(改革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和转任。州委政研室(改革办)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考察、体检、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865320
监督电话:3865675
以上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解释。
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
20119年9月27日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lszrskszx.lsz.gov.cn/newsDetail/194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