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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选调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人才网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重点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其“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等情况。
4.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与试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党组会议确定为拟调对象,并在长沙市人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长沙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结果的人员,由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拟录取批复,正式确定为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选调单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对符合调动资格条件的,办理调动手续,不符合的,由选调单位将所呈报的材料退回原单位。
(十)调动
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和监督,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1.咨询电话: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办公室 电话:0731-88665303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长沙人才网 电话:0731-84413592/82251153
3.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组 电话:0731-88665553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处 电话:0731-84907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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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6日
原标题:2019年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协调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 http://rsj.changsha.gov.cn/xxgk/zfxxgkml/rsxx/rcgl/201909/t20190926_3490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