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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初审,县委组织部复审,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处,取消选调考试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
(四)选调计划调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5,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岗位人数。
(五)考试
为充分体现竞争择优的特点,此次选调的考试工作将分为笔试和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由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面试考官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相关人员组成,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比例计算总成绩),按计划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在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笔试成绩分数高的优先考虑。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县委组织部参与,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考核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
(七)体检
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公示
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察对象考试、考察及体检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拟试用人选,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试用及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考核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规定正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干部室 0794-3226065
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0794-3226919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8 0794-3226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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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丰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原标题:2019年南丰县面向全省公开选调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xnf.gov.cn/art/2019/9/25/art_845_3211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