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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考生于10月13日现场参观学习后进行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按选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通知考生持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组织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选调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若递补后未达到3:1比例,经研究,可减少选调名额。
资格复审需本人到场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及干部管理权限的组织人事部门盖章同意报考原件)一式3份;
(3)本人近期红底正面免冠2寸红底彩照4张;
(4)表彰、表扬、奖励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短信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程序。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一般为2:1。考察工作在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领导下,由干部科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品德作风、廉政情况考察。考察中要严格检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落实档案审核责任,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报告。
(六)确定拟选调人员和体检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根据考生考察情况,集体研究1:1确定拟选调人员并组织体检。
体检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安排,在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若因应试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情况,经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部务会集体研究确定递补人选。
(七)试用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拟试用人员在接到试用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到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报到试用,如未按期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纪检人员全程监督选调过程。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中共乐山市委组织部举报。
六、本公告及职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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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
2019年9月25日
原标题:2019年度中共乐山市委宣传部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lspta.com.cn/newsDetail/35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