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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面试
面试由市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报考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相应调减选调名额。面试具体事项见《面试通知书》。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按照1:2的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人选。通过对报考者政治素质、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工作业绩、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评价比较,客观反映报考者的政治表现、工作情况和能力素质,以及对职位的适合度。考察结束后,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
(六)试用
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试用人员,到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或市委巡察机构顶岗试用2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如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取消选调资格。
(七)公示和任用
试用期满,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公开选调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负责全过程监督。
五、纪律要求
(一)纪律监督。本次公开选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问题,可向市纪委监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举报。
(二)有关要求。严格落实回避制度,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存在与《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请报考者在选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注意事项。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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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自贡市纪委自贡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调市委巡察机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gjw.gov.cn/View_20_1961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