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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遇有比例内笔试成绩并列的人员,可一并进入。面试人选确定后,将在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面试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面试时间: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3. 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
本次选调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考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重点根据职位要求,考察实际工作能力。考察时将认真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进一步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拟进入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选调工作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具体负责。
(二)落实回避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亲属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参与选调工作的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6—2626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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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新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新县监察委员会
中共新县县委组织部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12日
原标题:2019年新县公开选调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hnxxrsj.gov.cn/View.aspx?id=e05063f17ec046cdb36439f42ecca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