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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6年1月15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所有考生均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案例分析与写作。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分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笔试经邵阳市委组织部批准开考比例为1:3,则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最后一名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2、面试内容为通过回答问题,考核被选调人员的业务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仪表仪容。
3、面试时间地点在大祥之窗大祥区党政门户网(www.dxzc.gov.cn)与大祥法院网(http://dxqfy.chinacourt.org)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名,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全日制学历层次从高到低排名;如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按最后学历从高到低排名;如最后学历层次也相同的,按取得资格证书时间先后排名。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组织实施,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的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选调,并核减选调计划,不予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组成考核工作小组。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选调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核意见。如有考核不符合要求的,相应核减选调人数,不予递补。
(六)公示与办理选调手续
1、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区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提请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手续。
(七)本次选调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八)被选调人员原担任的行政职务自行解除
(九)用人单位不负责安排、解决选调人员的住房、配偶和子女的就业、入学等相关事宜。
原标题: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中共邵阳市大祥区委组织部
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