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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财政财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财政业务知识和写作技能测试,卷面满分100分。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9月28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
①笔试结束后,按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因报考人员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②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七)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差额确定考察人选5名(差额1名),州财政局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九)试用。州财政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选,安排到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十)讨论决定。试用期满,根据职位要求、试用情况,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如试用结果达不到选调要求或试用期间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试用资格,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选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十一)公示和转任。州财政局对拟正式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该选调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三)体检、试用、公示同一环节出现缺额需要递补时,只递补一次。
本公告由州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州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2166140; 3247363
监督电话: 322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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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凉山州财政局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凉山州财政局
2019年9月16日
原标题:凉山州财政局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j.lsz.gov.cn/zfxxgk/jbxxgk/rsxx/201909/t20190916_12587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