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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内容以测试能力为主。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男性前12名,女性前3名应试者作为面试人选,若人数不够比例,将由选调单位确定参加面试人数。
(八)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组织由选调单位组织,并设立评委组,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对应试者进行直观测定,给予公正评分。去掉评委中的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其他评委分累加取平均分为面试者的面试得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九)考察。1.初步考察。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较排序提出考察合格人选。2.实践考察。经初步考察合格的,安排到乐昌市纪委监察局跟班实习(以借调形式),实习期限视情况而定,根据实习表现,结合初步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
(十)研究决定,办理手续。经市纪委、监察局召开常委会,按照择优录用的原则,研究确定调入人选后,通过互联网等媒体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任手续。
三、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进入下一环节的不再另行通知)。
2.根据中、省、韶纪委有关文件规定,调入后一年内不调整职级(从正式调入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后的任职时间开始计算)。
四、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在乐昌市纪委、监察局统一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负责,公开选调工作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乐昌市纪委、监察局将对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做好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等环节的保密工作。对公开选调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行为,将严肃查处,确保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其他说明
本公告由乐昌市纪委、监察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乐昌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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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昌市纪委
乐昌市监察局
2015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