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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初审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同一单位有两个以上职位的,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由遴选单位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可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单位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试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印制。州委组织部会同州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19年11月中旬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遴选单位根据各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差额不少于1名)。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组织,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考察报告。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倾向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州直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各遴选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试用
由各遴选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进入遴选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
(八)讨论决定
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和转任
遴选单位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送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遴选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体检、试用、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遴选单位研究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举报。
五、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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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凉山州州直机关公务员公开遴选工作联系电话.xls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1日
原标题:2019年度凉山州州直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dpta.com/news/shownews.aspx?id=17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