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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10日下午16:30时止。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从网上下载《吴兴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同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电子照片形式),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区纪委纪检监察职位的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hzwxjwgbs@163.com;报考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人事管理职位的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414528155@qq.com;报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一线执法职位的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 1685668806@qq.com,报考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第一支队一线执法职位的报名表及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416717841@qq.com,报名材料的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选调单位选调报名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笔试及面试面谈人选。报名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凡不按要求完整填报信息的,不予审查通过。
2.资格复审。笔试及面试面谈前,由用人单位及组织人事部门联合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3.笔试。报考区纪委纪检监察职位的需参加笔试,笔试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笔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文字能力,成绩采用百分制。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名额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面谈人选。
4.面试面谈。面试面谈工作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分别实施。面试面谈重点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面谈成绩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考察对象。
在面试面谈前,报考人员不足1:2的职位,根据报考者意愿及经选调单位资格审核并同意的,可在面试面谈前进行人员调剂。
5.组织考察。用人单位根据笔试和面试面谈综合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
6.确定人选。根据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情况,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提出拟选调人员,经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讨论后确定。
7.网上公示。拟选调人员统一在吴兴组工网、吴兴人力资源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办理调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有关调动手续。
五、其它
1. 所有参加公开选调区外人员来吴单程车票(限高铁二等座及以下或其他列车硬卧及以下、汽车票)凭票均予实报实销。
2.公开选调咨询电话:0572—2289373 0572—2289363
3.本公告由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2.吴兴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3.吴兴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
湖州市吴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