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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考察
遴选总成绩由笔试(含加分)、面试、量化考察三部分组成,分别按35%、50%、15%折算遴选总成绩。笔试和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实施,量化考察由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一)笔试
1.遴选职位报名人数须达到1:2的笔试开考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原则上应递减或取消指标。特殊职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可以开考且不递减指标,但考生笔试成绩应达到本次遴选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划定。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采用客观性命题,用2B铅笔作答。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对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考人员实行笔试加分,每获优秀等次一次加1分。笔试加分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年度考核优秀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笔试总成绩于考试后2个工作日内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遴选岗位名额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的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特殊职位不递减遴选名额。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3.面试时间及具体有关事项由县人力社保局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弃权出现差额不递补。面试结束后,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的人员如无故放弃,将记入个人信息,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
4.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面试成绩×50%
(三)量化考察
1.县人力社保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差额确定进入量化考察人选。其中,达到开考比例的,按开考比例确定量化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环节最后一名的笔试面试总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考察;未达到开考比例的,面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工作由遴选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量化考察实施办法》进行量化考察。量化考察实行百分制,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情况,考察结果量化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察指标主要有四项:实绩考核(50分)、民主测评(40分)、个人获奖加分(不含年度优秀)(5分)、考察组评分(5分)。考察单位把量化考察结果报县人力社保局。
3. 遴选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5%+面试成绩×50%+量化考察得分×15%
五、确定拟试用人员
县人力社保局根据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试用人员。若遴选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笔试总成绩高的优先、工龄长者优先。
六、公示、试用和调动
(一)拟试用人员名单将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县人力社保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试用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二)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向县人力社保局报送试用期间的综合表现及试用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报告。
(三)对试用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后发调动通知;对试用不合格的,由县人力社保局书面通知试用人员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一)遴选工作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遴选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在参加遴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取消其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遴选。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简章由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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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9月2日
原标题: 忠县2019年3季度县级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hongxian.gov.cn/content.jsp?id=62313&classid=29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