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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到1:3,如果达不到该比例,则减少公开遴选名额。
2.计分办法: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入总成绩。
3.笔试:主要考察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2015年12月22日,地点:广安市工商局6楼会议室。
4.面试:主要考察分析问题、逻辑思维、计划组织、语言表达能力,满分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面试时间:2016年1月7日,地点:广安市工商局6楼会议室。
(三)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民主测评、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试用
市工商局在考察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顶岗试用6个月。
(五)调动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市工商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0315(市工商局纪检组)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广安市工商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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