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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5下半年甘孜州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人员51人公告

甘孜人事考试网 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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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确认缴费、准考证打印和资格复核

  1、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5年12月1日早上9:00至2015年12月6日下午17:00时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2、资格审核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5年12月10日早上9:00至2015年12月13日早上9:00登录甘孜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除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15020101职位和甘孜州人民政府15021214职位外,其于职位考试测评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成绩按职位进行排名,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面试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15020101职位和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15021214职位考试测评分笔试和专业测试两个环节,不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专业测试成绩各占50%。笔试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测试分别由中共甘孜州委宣传部、甘孜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定于2015年12月13日进行,考生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所有职位均只测试《综合素质测评》1科,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将在甘孜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45分以上者均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持准考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地党委(党组)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检法司部门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同级党委政法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签署是否属实意见,并盖鲜章)及《甘孜州2015年下半年公开考试遴选州级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于12月14日到报考单位人事主管科室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各州级单位人事主管科室严格按照《公告》规定的遴选范围、对象、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3、面试及专业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15020101职位和15021214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面试及专业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持面试或专业测试通知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时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面试及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或专业测试通知书。

  4、公布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由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甘孜人事考试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50%

  (四)考察和体检

  (1)考察和体检由各遴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遴选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可依次递补。

  (3)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进行。

  (4)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确定拟试用人员,并面向社会公示7天。

  (六)试用和调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试用的,由遴选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遴选资格,缺额不递补。

  2、调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遴选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提出拟调动人员名单,按有关规定报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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