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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宜宾市屏山县考调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人员18人公告

屏山县人民政府 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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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

根据考调岗(职)位及名额,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实际参加工作的工作年限长短、学历层次高低及年龄由大到小确定拟考调人选。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察)

考核(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组成考核(察)组,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核(察)结束后,由考核(察)组如实写出考核报告。

(六)公示

经考核(察)合格的拟考调人员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如有投诉或举报者,应署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调动的人员,按现行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拟调动人员必须在拟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60日内,按干部管理权限提供同意调动的书面材料和全部档案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不能按期办理完相关手续的,取消调动,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递补

因体检、考核(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可根据面试人选情况,岗(职)位表2岗(职)位报经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等额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选;岗位表1岗位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等额依次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选。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考调单位的纪委监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五、本公告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干管权限负责解释。各考调岗(职)位的具体条件,由考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0831-5724997;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1-5700223;

政府序列各考调岗位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1》;

党群序列各考调岗(职)位咨询电话详见《岗(职)位表2》。

点击下载>>>1-3附件全部下载.docx

1.屏山县2019年公开考调政府序列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屏山县2019年公开考调党群序列所属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岗(职)位表

3.屏山县2019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参公人员报名信息登记表

2019年8月27日

原标题:屏山县2019年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及参公单位 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bps.gov.cn/zwgk/rsxx/rszk/201908/t20190827_1116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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