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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电话:0859-3238305
州总工会办公室电话:0859-3222279
原标题:黔西南州总工会2015年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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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总工会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