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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浙江温州市鹿城区选调公务员35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浙江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浙江遴选招考公告和浙江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温州市鹿城区13家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3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驻温机关单位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在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温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温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除选调职位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24日以后出生,涉及其他年龄的均以8月24日为计算节点)。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选调职位的其他资格条件。选调职位计划表中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执行。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9年8月。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5、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6、新提任领导职务尚在试用期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要求
(一)选调单位和具体职位及要求详见《2019年温州市鹿城区各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职位的专业审查按《2019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规定执行。
三、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选调的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