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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市审计局人事科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笔试。报名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因工作需要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分两场考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审计相关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审计、会计等相关业务能力等。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末位同分一并入围。主要测评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面试前出现放弃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由到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考察环节发现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选调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经市审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调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试用3个月,由市审计局与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办理借调手续。试用期内组织、人事及工资等关系继续保留在原单位。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宜
1.调入人员的行政职级按报名时的行政职级确认,在选调过程中晋升的职级不予认可。
2.参加公开选调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如有违反有关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经本次公开选调调入市审计局之后,在本局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4.公务员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本次公开选调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745-2219227
怀化市审计局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