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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15黔西南州州直机关遴选84人公告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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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考察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超过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环节对象。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均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则该遴选职位取消。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中发现其不符合报考资格,出现职位空缺,不再从非考察对象中进行人员递补。

  各遴选机关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测评、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考察对象在基层一线或窗口服务部门的,要适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组要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要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于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遴选单位对拟调动人员在黔西南州组织工作网、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调人选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地、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学位、主要任职经历、现任职务、拟调职务、公示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等。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遴选的,由遴选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公开遴选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拟调人选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相关调动手续;试用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纪律监督

  1、遴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遴选工作启动后,各地不得突击提拔或晋升参加遴选人员的职务职级。

  2、各遴选单位要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要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现象发生。对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不按规定和程序开展遴选工作的,将视情况责令纠正或者宣布无效,并由相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3、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审核把关考生的有关情况,积极主动为考生搞好联络服务,加强与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遴选单位的沟通联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商各遴选单位确定。

  咨询电话:

  各遴选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详见职位表)

  各县(市)、义龙试验区组织人社部门:(详见附表)

  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0859-3223231

  州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859-3229852

  监督电话:州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59-12380

  原标题:黔西南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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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黔西南州州直机关遴选公务员有关附件下载

  黔西南州2015年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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