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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中共宁德市纪委、宁德市监委面向全市择优选调11人公告(福建)

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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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办法

采取网络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报考者应在2019年8月19日8:00至8月25日下午5:30,登录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ingde.gov.cn/)人事考试专栏,如实规范填写《宁德市纪委监委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019年8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安排专人,为网络报名中遇到网络技术问题和疑难问题的考生提供网络报名服务,咨询电话:0593-2077115,2318009,2073115。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报考后次日可登陆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本人初审结果。

3.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9年8月29日~31日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宁德市人事考试中心定于8月31日下午3:00~5:30安排专人为打印准考证有困难者提供帮助。

(二)时间安排

2019年8月13日~19日: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ingde.gov.cn/)人事考试专栏发布选调信息。

2019年8月19日~25日:报考人员报名。

2019年8月29日~31日:打印准考证。

2019年9月1日:9:00~11:00笔试。

2019年9月4日:公布笔试成绩。

2019年9月6日:对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019年9月7日:专业技能测试。

2019年9月8日:公共题面试。

2019年9月16日~30日: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和组织考察,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经市纪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数理能力、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和常识应用能力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

考生必须随带准考证、身份证和考试有关用具进入考场。《综合基础知识》试卷采用机读答题卡,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2.笔试地点:蕉城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选调计划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如取至最后一名时出现若干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全部列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核时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于面试前两个工作日确认,并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以上出缺名额只递补一次。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公共题面试。其中:公务员03岗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02岗位(计算机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操作;其他岗位专业技能测试为公文写作。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50分,公共题面试满分为50分。

(5)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专业技能测试+公共题面试)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

对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报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后加试1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后的面试成绩排列。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对象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为2: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总成绩作为进入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

2.市纪委监委根据有关规定和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3.组织考察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4.因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选调资格,造成选调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

(七)研究决定

市纪委常委会综合分析被考察人员考试、考察等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集体讨论决定,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1.拟选调人员在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拟选调人员在报名后到办理调动手续前,工作单位发生变化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征求组织人社部门的意见。

四、咨询服务和其他事项

1.选调工作期间,在市纪委监委机关设立咨询服务电话:0593-2861984。

2.报考者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不如实填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未尽事宜(指没有提到、没有列出来的事项)由宁德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中共宁德市纪委 宁德市监委

2019年8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宁德市纪委、宁德市监委关于面向全市择优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ningde.gov.cn/zwgk/gsgg/201908/t20190814_11113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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