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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单位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根据选调岗位需求确定参加考试对象,具体考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笔试成绩最低入围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对入围的考生依成绩高低顺序,按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第二次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总分100分,主要是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应变能力。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分数线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划定。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布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我单位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选调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拟转任人选公告在南海区司法局网站(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1048/column_71048_1.html)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公示期间考生放弃选调或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职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以上的,不予开考。
(二)本次拟选调的公务员,转任后均任职为科员。如考生在原单位有担任职务或职级的,须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
(三)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所有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监督电话:0757-81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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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
2019年8月13日
原标题:佛山市南海区司法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nhrc.nanhai.gov.cn/cms/html/14343/2019/20190813163419811357964/20190813163419811357964_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