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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核
市纪委市监委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选调计划数与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比例应为1:5以上,达不到此比例则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占总成绩的40%,面试科目占总成绩的60%。笔试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后,按选调计划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选调计划1:1.5的比例(遇小数点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六)调动
根据考察对象的综合情况,由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在清廉乐清网及拟调人选所在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此次公开选调岗位为办事员岗位,一经聘用,不保留其高于办事员的领导职务。未尽事宜,可向市委巡察办综合科咨询,联系电话:61880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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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委巡察办
2019年8月12日
原标题:乐清市委巡察办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qhr.com.cn/articles/pkvaGxkGLmg=.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