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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117人公告

山东省委组织部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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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和“灯塔-党建在线”手机APP“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选调机关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16日9:00至8月20日16: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进入“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的“考生报名平台”,登陆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应是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并且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2.报名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阅读报名须知和《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信息,选择报考职位,进行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中的选调生职位仅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报考。符合其他遴选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选调生,也可报考其他职位。报名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

3.报名信息确认后,报名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9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报考选调生职位的,由市或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审核盖章。

4.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制作成清晰的电子文档(扫描或拍摄,电子文档须处理为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300K),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未在报名时间内上传《推荐表》的,视为放弃报名。

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职位。修改后,需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下载打印《推荐表》、审核盖章,并再次上传。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各审核部门对报名人员的填报信息和《推荐表》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8月16日10:00至8月21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未于2019年8月20日16:00前上传《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

(四)网上交费

报名人员应交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须于2019年8月16日10:00至8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交费。逾期未完成网上交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参加考试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和《诚信承诺书》,打印时间为:2019年9月5日9:00至9月7日9:30。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

(一)笔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满分均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7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笔试在济南、潍坊、济宁、威海、德州、临沂六个市设置考点,笔试人员在报名时自行选择考点城市。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9年9月底前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s://www.dtdjzx.gov.cn)“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登录“灯塔-党建在线”的“遴选选调公务员”专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首批面试人选名单。公开遴选职位的面试公告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公告由各部门发布。

面试人选在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报名人员中,根据遴选或选调的职位计划,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与职位计划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人员均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职位,取消遴选或选调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诚信承诺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组织。遴选职位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选调职位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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