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9浙江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选调4人公告

温州人才网 2019-08-08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考试

资格审核通过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照考试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各项成绩合格分数均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个环节。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素养,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岗位匹配性,满分为100分。

入围面试的人员须在面试前,提前3天向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同意参加选调证明》(附件4)进行资格复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其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各选调岗位根据总成绩,以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选调资格,依次从高分到低分替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职位匹配等。

(五)公示与选调

1.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温州人才网"事业单位招考"专栏(http://www.wzrc.net)、温州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wenzhou.gov.cn)、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知公告"专栏(http://wzfgw.wenzho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规定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2.拟选调人员通过公示后,本人放弃选调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2个月不办理选调手续的,取消拟选调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7-88965376。

点击下载>>>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doc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工作经历证明.doc

同意参加选调证明.doc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8月1日

原标题: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wzrc.net/index.php?m=&c=news&a=news_show&id=13352

更多浙江公务员遴选考试信息,欢迎访问浙江遴选考试网,查看浙江遴选笔试题浙江遴选面试题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