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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拟调动人员名单在原单位和相关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在面试、体检、经历业绩评价和组织考察、调动等阶段出现缺额或被取消资格的情况,均顺延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选调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选调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加选调资格,记入诚信档案。
(四)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变和变通。
(五)报考人员应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六)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公开选调工作中的问题反映和信访举报,并视情况进行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22590(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76—2841322(州委州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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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文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公开选调党员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文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
2019年8月6日
原标题:中共文山州委州直机关工委2019年公开选调党员(职工)服务中心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nws.gov.cn/info/1125/23525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