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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广纳优秀人才,优化队伍结构,市纪委监察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工作人员7名(公务员编制),市纪检监察教育中心(以下简称教育中心)工作人员5名(事业编制)。
二、遴选条件
(一)市纪委监察局机关遴选对象条件
1. 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身份;
2.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
3.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优先;
4.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5.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有纪检、政法工作经历者优先;
6. 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7. 身体健康;
8. 中共正式党员;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教育中心
1. 遴选对象条件
(1)具有公务员身份(含参公身份)或事业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热爱纪检监察事业,有较强的写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算机和文字处理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30日之后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3年9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含试用期);
(6)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
(7)身体健康;
(8)中共正式党员;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职位设置
(1)财会人员1名
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专业要求:会计、财务会计、审计实务、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
(2)档案管理人员1名
主要从事文档管理、文件收发等工作。专业要求:档案、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科技档案。
(3)文秘人员1名
主要从事文秘及综合协调等工作。专业要求: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对外汉语、文秘、文秘学、秘书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