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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黑龙江大庆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37人公告

大庆市人民政府 201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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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8月5日-13日

2、报名地点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市政府后楼西门3楼4354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填写的《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表1)。

(2)毕业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

(3)黑龙江省编制平台打印的人员信息表(加盖编制部门公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表2)。

(5)诚信承诺书(详见附表3)。

(6)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业绩的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起草的调研报告、领导讲话及文件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报名人员选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选调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即可进行考试,达不到比例的,将相应缩减选调人数。

(三)公开选调方法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大庆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组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100分制,笔试占70%,面试占30%。

1、笔试。考试时间150分钟,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逾期不参加笔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面试。考试时间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重点测评辩证思维能力、理解分析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落实工作任务能力等。逾期不参加面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选调岗位计划数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1、组织考察。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廉政鉴定、现实表现认定、实地考察、同考生本人集体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现实表现和实绩、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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