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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与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综合排名,按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的人选,9月中旬前完成。
1. 考察。由遴选单位依照有关规定,严格标准和要求,对人选组织考察,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品行操守,注重考察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严把廉洁自律关。调审遴选人员干部人事档案,查“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存在问题,就廉洁自律情况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就是否违反治安管理有关规定等情况征求公安机关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考察工作报告和考察材料。
2. 体检。考察合格的,进入体检环节,按《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2016年12月30日修订)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
(四)确定人选及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适应等情况,由遴选单位择优提出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临沧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临沧先锋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遴选调动的,属参公单位和党群系统事业单位由市公务员局办理调动手续,属政府系统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
考察、体检和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遴选相关规定、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及公告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结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2121829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160142
监督电话: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2135161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216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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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沧市公务员局
2019年7月31日
原标题:临沧市级参公单位和事业单位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cang.gov.cn/lcsrmzf/lcszf/zwdt/tzgg/344579/index.html?bsh_bid=5004235637&from=timeline&tdsourcetag=s_pcqq_ai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