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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笔试
笔试重点考核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等。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分职位按比例(职位1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职位2按拟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核能力素质、个性性格、心理健康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拟选调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时,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由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体检对象。
(六)组织考察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并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考察中,若发现考察对象存在不适宜任职的情况,将不予选用。
(七)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八)公示
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按期报到。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1.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信息采集表
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
2019年8月1日
附件下载:
原标题: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sw.gov.cn/sww_swb/tzgg/201908/t20190801_560966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