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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15娄底市直单位遴选6人公告

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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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最低开考比例

  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批准,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如符合报考其他职位的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报其他职位。

  四、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参考《2015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审核,审查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总分为100分。

  六、面试

  (一)面试人选的确定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按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岗位或专业要求特殊的职位,可适当放宽最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三)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执行。

  遴选机关根据职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需要递补的,须由遴选机关写出书面申请报告,报经市人社局批准,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只替补一次。

  八、确定拟遴选人员

  遴选机关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遴选人员,报市人社局审核。

  九、公示与转任

  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娄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人员,则正式确定为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由遴选机关报市人社局审核,办理转任等相关手续。

  原标题: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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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娄底市市直单位遴选公务员公告相关附件

  娄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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