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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州委政法委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机关整体效能,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的规定,州委政法委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具体岗位:州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本次选调面向全州符合公开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基本条件
(一)州委政法委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2015年10月30日),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选调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政法事业,熟悉计算机应用和操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文字综合写作能力;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州委依法治州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在国家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工作满3年(截止2015年10月30日),基层工作经历2年以上;选调人员职务仅限于科员;
2、中共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政法事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水平;有政法工作经历,法律专业毕业者优先考虑;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其他不宜办理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组织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人选和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西双版纳报》、西双版纳党建网、西双版纳长安网面向全州发布公开选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