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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职位调整
遴选名额为1人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3,遴选名额为2人及以上的职位(岗位)笔试开考比例确定为1:2.5(出现小数的均收为整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岗位)遴选计划。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三)笔试
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统一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7日(星期三),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暂定于8月8日公布,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根据笔试折合成绩,按照遴选职位(岗位)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电话通知。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主管部门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凡不能形成竞争的职位(岗位),取消或调减遴选计划。
资格审查在2019年8月8日进行。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在2019年8月9日进行(即2019年8月9日只审查递补人员)。未按时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报考者自负。
(五)面试
面试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5人。
面试时间安排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六)考察
考察采取等额考察的办法,各职位(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确定为并列名次)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由2名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和熟悉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立场有问题、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县委组织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八)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遴选在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一)监督电话:
中共剑阁县纪委监委综合派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39-6600759
(二)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 0839-660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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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条件一览表.docx
2.2019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标题: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jg.gov.cn/articleinfo.aspx?id=49591&cid=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