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实施步骤和程序
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根据自身条件选拔符合条件的职位。对通过考试、考核、公示等环节之后,提出放弃录用资格等行为的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并在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县各类选调考试。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可先登录金溪县人民政府网下载报名登记表,也可到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领取。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遴选岗位。
3、报名时须携带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身份证、毕业证、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报名登记表必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时间:2019年7月29日至2019年8月5日。
5、报名地点:金溪县行政中心县委组织部干部科1026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县委组织部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不符合报考条件者,终止参加遴选资格。
(三)遴选比例
资格审查后,各专业遴选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确实低于此比例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遴选岗位。
(四)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知识、文字表达、综合分析等能力。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遴选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能力和岗位配备度。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各专业遴选岗位人数多2人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分数相同者一并列入)。
组织考察前,因考生自愿放弃或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而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组织考察期间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适人选等情况,人员不再递补,且职位可以空缺。
(六)试用
综合各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的工资关系、行政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保持不变,工作与原单位脱钩。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七)决定任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对在公开遴选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如有咨询事项,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内(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县纪委干部室或县委组织部干部科咨询。
2、本公告由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咨询电话:县纪委干部室0794—5397802。
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794—5397523。
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
点击下载>>>
金溪县公开遴选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金溪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8日
原标题:金溪县纪委监委办案服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nxi.gov.cn/zgjx/ywdt/20190728/002007_8d73568f-94f2-486d-a4b7-e7b48c8d960a.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