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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审查
由县公开选调办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三)选调计划核减
公开选调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
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考试总成绩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和岗位匹配度。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公开选调的计划数及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闱考察环节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一并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共同开展,重点考察入闱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环节如出现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认定不合格的,经县公开选调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试用手续,进行3个月试用考察,试用考察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录用。
(八)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同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94-5790869,监督举报电话:0794-123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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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4日
原标题:资溪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xi.gov.cn/art/2019/7/26/art_1702_2568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