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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
本次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等环节组成。
笔试的考试科目为《申论》,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所在职位选调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5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前,将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笔试和面试等具体事项安排届时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政务网上另行公告,请考生留意。
(三)体检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总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当天,体检对象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对其公务员身份确认的证明(盖章原件)以及同意报考本次选调职位的证明(盖章原件),若不能提供,则取消体检资格。选调机关组织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
(四)考察
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选调机关派出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并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
(五)公示与转任
根据体检情况、考察情况研究决定拟转任人选。由各选调机关在单位政务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六)递补
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的考生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的,以及公示中发现存在影响转任的情况导致职位空缺的,相应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由选调机关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四)各选调机关拥有职位要求的最终解释权。
(五)确定调入的公务员,拟任职务职级均为职位表所列职务职级。如在原单位任职务职级高于职位表职务职级的,需自愿放弃原任职务职级。选调后在选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个别职位对年限另有要求的,以职位表要求为准。
(六)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拥有对本公告内容的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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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9年7月26日
原标题:佛山市三水区2019年集中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s.gov.cn/zwgk/rsxx/ryzl/201907/t20190726_7536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