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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遴选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9年7月25 日在保山新闻网、保山先锋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保山法院网上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工作由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2.报考者登录保山先锋网、保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保山法院网下载《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填写详细信息,不得缺项,不得涂改。
3.报考人员应当在征得所在单位和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的前提下,才能进行报名,在报名表中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参加遴选。
4.符合报名条件人员与拟遴选人员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并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不低于3:1。
5.报名时间:2019年8月 16 日。
6.报名地点: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7.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交《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所在单位、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及所报考岗位需要的证件原件(同时提交复印件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并交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张,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
报考者提交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遴选资格。
8.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9年8月23日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领取《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3部分组成,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2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1.笔试。
笔试由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9年8月 30日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形式:采取闭卷形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法律专业知识,政策理论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工作由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3)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经历业绩评价
(1)进入面试人员应认真填报《2019年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信息采集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明细由遴选单位自行确定)。
(2)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3)经历业绩评价由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依据《2019年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经历业绩评价体系》进行评分。